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看护点:
2016年第四季度以来,受不利天气等因素影响,我区陆续出现校舍险情,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危险。根据市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16〕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校内建(构)筑物隐患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看护点的在用建(构)筑物,包括:1.教学及辅助用房(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幼儿园园舍等);2.学生生活用房(宿舍楼、食堂、厕所);3.构筑物(围墙、护坡、护坎等)。2012 年以来未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4〕7 号)要求进行过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的校舍,作为排查重点。
二、排查时间:即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底。
三、排查程序:本次排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学校是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自查。在学校自查登记的基础上,教体局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对存在的建(构)筑物隐患进行分类登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舍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本次校内建(构)筑物隐患排查工作,将排查、整治工作统一起来,请把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完成自查后,填写《校内建筑物隐患排查登记表》(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于11月24日前交教体局校安科(914室西),电子稿上传邮箱:ssjtjxak@163.com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