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 号 ( 类 号)
代表姓名 |
王晨 |
联系电话 |
177***88873 |
所属代表团 |
南岗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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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天湖路2号 |
标题:关于 中小学校园门口交通安全 的建议
关于中小学校园门口交通安全的建议
蜀山区各所学校门口,尤其是中小学门口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往往由于家长接送孩子出现车辆、人员的拥堵现象。部分驾驶电动车前来的家长,为了接送孩子后返回时的便利,常常在校门两侧直接掉头在人行道上逆向行驶。每当上学、放学时段,人行道上人车混杂,逆行的车辆速度很快,往往让人避让不及,极易造成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事故。
根据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数据表明,交通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最多,约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6%,足以说明中小学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建议蜀山区教体局对区域内中小学门口的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治理,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在校门口两侧的人行道上设置路障,使电动车辆无法在人行道上行驶。
二是加强处罚力度,交管部门对在人行道上强行逆行的电瓶车处以违章罚款。
三是利用家长会,由老师或交警宣讲交通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附注:原件请用钢笔(水笔)填写,内容要详细,字迹要清楚;一事一件;需提供原件和电子版。
合蜀教体案[2020]2号
关于区人大第四届第六次会议第7号代表
建议的答复函
王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园门口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区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 按照行业标准《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学校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2. 我区各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了交通基本设施,并在校门口放置可移动防撞护栏,人行道上设置了路障。同时,各校分别组建了由学校、家长志愿者和交警共同协作的“护学岗”队伍,在学生上、放学期间,维护校门口交通安全。
3. 每年我局至少举办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学校交通安全意识和提升交通安全教育师资力量。
4. 组织各校利用晨会、班队会、致家长一封信、班级QQ群、家长微信群、交警进校园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5. 我区各校实行每天放学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注意交通安全一分钟提醒制度,并在讲台放置交通安全提示牌。
6.蜀山城管部门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在新建、改建项目中,改善机非分离,对人行道路侧石抬高18cm,有效减少机动车、电动车违规上人行道,保证行人通行安全;对于电动车上人行道影响行人通行现象,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规范。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蜀山区教体局校安科
联系电话:65597665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5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