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蜀山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起草制订全区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方面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参与研究、制定和完善镇街园财政体制;拟订区与镇街园之间的分配政策;指导镇街园财政系统的业务工作;按照镇街园财政体制政策,做好结算工作。
(四)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上级拨款和区级财政收支;负责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批事项;管理区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五)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区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六)管理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制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贯彻执行财政部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本区财政性资金的预算、拨付和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部门决算,统一管理财政银行开户;研究、推行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公务卡支付制度。
(十)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拟定本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目录,指导、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管理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十一)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监督;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蜀山区财政局内设科室
内设机构 |
职能 |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参与研究财政政策执行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参与相关财政政策的研究制定;撰写《财政年鉴》等相关资料;负责落实财政、税收相关法规、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拟订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实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事务;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宣传信息、会议会务、议案办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信访、接待、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和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局内部各科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 |
65132561 |
预算科 |
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贯彻和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编制区级综合预算收支计划;审核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建议,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审核区级部门预算;负责区级综合财政预算的调整;编制区级年度总预算,汇总编报年度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分析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拟定区与镇、街、园的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区对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管理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国税、地税分局的有关联络工作;指导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等。 |
65132783 |
国资科 |
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并负责制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性规章和制度;负责制定国有资产营运方针、目标;参与拟定全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计划和政策;负责全区资产评估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权交易区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指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营运规定;参与拟定全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计划和政策;负责管理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过程中产权变动,不实资产的核销、资产抵扣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并查处全区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指导区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开展资产经营工作;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的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负责区国有资产管理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和市国资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65122068 |
民生科 |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实施全区民生工程日常工作;负责民生工程具体项目调度和推进;根据民生工程项目计划或任务,制定具体筹资方案,科学测算民生工程项目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规范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牵头民生工程宣传、调研、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负责全区惠民直达工程组织实施和统一协调,惠民直达工程软件网络建设,为区直部门及镇街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开展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咨询及安排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
65171270 |
金融科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和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 |
65122858 |
农财科 |
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财政补助直接发放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
65122005 |
蜀山区财政局下属单位
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使(占)用税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非税收入的计划编制、执行和决算审核汇编,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等,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和征费稽查工作;负责财政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
2、税源信息中心
负责研究、开发、引进税源,积极拓宽全区税源渠道,努力避免税源流失;负责对全区税源管理、税源信息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协调税务、财政、招商等相关部门关系,配合区招商局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深入街道、企业,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3、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及各单位的报账会计的业务培训;监督核算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规范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统一银行账户的设置与管理,办理核算单位的银行结算业务、往来款项的管理及其他收付事项等资金结算业务;执行部门预算,按规定向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等财会信息;协助单位做好经费使用的审核、控制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受理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办理财政集中收付业务,负责国库制度改革后财政各类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
4、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投标管理监督局)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编制区本级财政年度采购预算;参与编制区本级年度采购决算;负责编制区本级政府采购目录;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项目;协助或参与重要采购的验收,组织对使用单位和供应商的回访;负责采购预算的审核、确定采购方式、监督采购程序、拨付采购资金、审核项目采购完成情况、监督采购计划实施。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1-65132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