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三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取消合肥市三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试点经营资格的函》(皖金监〔2020〕5号)和《合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取消合肥市三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试点经营资格的函>的通知》(合金函〔2020〕106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合肥市三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试点经营资格;
二、你公司应立即停止发放小额贷款业务,依法依规处置债权债务,妥善做好公司业务清算工作,防范或有债务风险,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更名手续。
蜀山区财政局(金融办)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