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先组发[2005]36号
 

企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意见

  为切实抓好各类企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根据《蜀山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切实解决企业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企业党员的先进性,对激发广大企业党员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热情,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促进生产经营和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扎实抓好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党员的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实现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创建目标。
二、范围和对象
  企业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和对象是:区属企业(含改制企业),井岗镇、各街道、新产业园区所属企业,党组织关系隶属上述单位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党员按照正式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组织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1)企业党员在本市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在本市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原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做好流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协调衔接工作,同时注意及时了解这些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2)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党员因挂职、学习、下派或离退休后异地生活等原因,外出6个月以上的,应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地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3)关停破产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中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关停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未实现再就业职工中的党员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经营地等有关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上述党员中暂时不能转移组织关系或未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由原所在党组织负责抓好其学习教育活动。
三、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区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集中学习教育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但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7月中旬至8月下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进行思想发动。企业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培训工作骨干。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党组织举办先进性教育培训班,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要注重对企业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相关知识和业务,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发挥好具体责任人的作用。
  3、搞好学习培训。(1)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党章。(2)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的规模大小和时间长短,可以因企制宜,灵活多样,尽量利用工余时间,保证一定的集中学习时间。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结对帮学、送教上门等方式,帮助搞好学习。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参加学习的具体要求,确保学习效果。
  4、组织开展讨论。企业党组织要对照党章规定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活动,明确不同企业和岗位上的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8月下旬至9月下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企业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个别访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企业党员之间要利用工余时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人员之间、党员领导人员与普通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
  2、搞好党性分析。企业党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3、认真进行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党员之间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议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应及时将评议意见书面向每个党员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企业党员领导人员除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企业领导班子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报上一级党组织,抄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9月下旬至10月中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指导组配合。其他党员的整改措施由党支部委员会审核。整改方案形成后,要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修订。
  2、认真进行整改。对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把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公布整改情况。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整改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党支部组织党员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交流党员个人整改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一步搞好整改。
  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进行小结,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时,企业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并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
集中学习教育告一段落后,要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1)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2)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3)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始终注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企业党组织要书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四、需要注意和把握的几个问题
  1、加强对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党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派出精干的指导组。企业党组织要摸清党员底数,及时与组织关系尚在企业的外出务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等进行联系,要求其以适当方式参加教育活动。改制的企业应及时将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关单位党组织,并认真负责地向接收单位党组织介绍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情况,搞好这些党员教育活动的衔接,防止漏学、漏教。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在岗和留守党员,通过家访、打电话、写信等方式,及时与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取得联系,确保他们参加教育活动。要积极查找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动员他们以适当方式参加教育活动。对暂时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原企业党组织要负起教育活动的责任。
  2、帮助企业解决开展教育活动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落实企业开展教育活动必需的经费和场所等。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宣传引导,让他们了解、支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非公有制企业教育活动顺利的进行。
  3、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党员要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价值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还要解决思想观念、政治意识、驾驭市场经济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职工党员重点解决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开拓创新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下岗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人员党员要重点解决精神状态、组织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党组织重点解决工作创新、活动方式、作用发挥、促进发展、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因企施策、因人施教,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关停破产的国有企业,要组织在岗和留守党员,通过家访、打电话、写信等方式联系分散党员和在城区内流动的党员,采取集中与分散、当面与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方法步骤,减少集中学习教育时间。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可采取送书自学、撰写(或口述记录)学习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的方式进行。下岗和离退休职工党员,可按照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能集中的尽量集中,不能集中的,可以通过自学规定内容和有关文件,写(说)学习心得、党性分析材料和整改措施等方式,利用书信、电话、网络等媒介参加教育活动。
  5、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这个载体充分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要围绕"树党员形象,当时代先锋"这个主题,精心设计有本企业自身特点的具体实践活动。如,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干部责任区;开展为企业改革发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党员技术攻关、劳动竞赛等活动;开展为下岗职工送观念、送技术、送信息、送岗位等活动,并积极帮扶生病和子女失学等困难职工。要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激励党员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解决本企业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身边的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等,从而切实解决一些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6、统筹安排,处理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开展教育活动与做好企业各项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结合党员岗位特点,合理安排。对教育动员、办班培训等环节,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等方式合理安排;对企业管理、后勤等岗位的党员,尽量利用休息日进行集中性的学习或活动;对倒班制岗位的党员,尽量利用休班时间分批轮流的方式组织进行;对作业点分散的党员,可以采取通过巡回党课、送教到场等方式进行;个别缺课党员,要有专人及时补课。要注意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区属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报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蜀山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