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先组办[2005]44号
 

关于切实做好有关党员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区经贸委、教育局、商务局、井岗镇党委,区司法局党组,各街道、新产业园区党工委,区委各督导组:
  根据7月28日区委督导组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为扎实抓好企业划转社区管理人员党员(以下简称划转党员),流动党员,以及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和行动不便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保证学习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使学习培训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现就切实做好上述有关党员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划转党员的学习培训
  针对组织划转党员学习培训较为困难的问题,各参学单位党组织,一要摸清底数。要认真调查,切实摸清划转党员的数量、住址、去向和有效联系方式,并通过多种手段,积极主动地寻找那些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划转党员,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二要灵活形式。可根据小型、分散、灵活的原则,以居民楼栋、生活小区等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划转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三要提供支持。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建联谊会及其分会的作用,积极与驻地中小学和其他单位沟通、协调,采取资源共享的方式,解决好划转党员集中活动缺乏场地的问题。对一些条件较差的党员活动室,要给予必要的维修经费投入,确保广大党员能有一个安全整洁的学习场所。对少数困难党组织,要保证必要的学习活动经费。
二、努力做好流动党员的学习培训
  各参学单位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横幅、宣传站、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一些流入本地的"口袋党员"、"隐性党员"认识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寻找党组织,积极到所在地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要通过发放倡议信、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党组织联系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热情接纳流入本地的党员参加教育活动。对于外出经商、务工的党员,要采取电话联系、信函往来、寄发学习资料等方式,帮助他们搞好学习,并动员他们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在当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那些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可通过发布信息、委托亲戚朋友转告、运用户籍管理资料等方式,千方百计地与他们取得联系,使他们及时参加教育活动。同时,要妥善保管好他们的档案资料。
三、切实搞好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和行动不便党员的学习培训
  针对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和行动不便的党员,各参学单位党组织要采取送教上门、结对帮学等方式,帮助他们搞好学习,向他们讲清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要求等。同时,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他们提出力所能及的学习要求,并定期通报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注意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各参学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关于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的通知》(蜀先组办〔2005〕4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鼓励学习形式、方法的创新。同时,可充分利用晚间、休息日等业余时间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积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减少应酬,挤出时间,腾出精力,搞好自学。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带头开展自学,尤其要注意克服理论学习中的厌倦情绪和节假日期间抓学习的厌烦情绪。要保持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同步推进,扎实深入地开展好学习培训工作。


            中共蜀山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