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先组发[2005]7号
 

关于认真开展离退休人员党员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
  离退休人员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我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确保党员参学率达到100%,现就认真开展我区离退休人员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退休人员党员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地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原则上与在职党员同样要求,做到时间不打折、步骤不简化、环节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要根据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居住情况、身体状况等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合理安排、组织他们开展学习活动。对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党员,要引导他们主动学习,与在职党员同步开展活动;对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党员,可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指定专人带学;对文化程度低的离退休人员党员,可采取结对帮学等方式,指定专人辅导。
  三、离退休人员党员的学习时间可适当延长,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可以组织离退休人员党员围绕如何做到"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离退休人员党员如何体现先进性等主题开展讨论,在学习讨论中激发他们老有所为、继续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余热的热情。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设意见箱、主动上门等形式,广泛征求离退休人员党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并认真进行梳理,及时进行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离退休人员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好、服务好,把离退休人员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好、落实好。


                   中共蜀山区委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05年3月2日